1.原文連結: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706/1386216/
2.原文內容:
《公司法》三讀 1季可配股1次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《公司法》修正案,在全部449條文中,修正150條,是近10年修法幅
度最大的一次。這一次修正3大主軸,包括「鬆綁化、彈性化」、「公司治理強化」,及
配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鑑而推動的「電子化、國際化」規定。修法通過俗稱「股王條款
」,根據協商條文規定,未來公司可在章程中明定,每季或者每半年分派盈餘;前三季或
上半年的盈餘分配,應提報董事會通過。
《蘋果》整理修法重點,讓讀者一次掌握《公司法》的最新修法動態。
3.心得/評論:
跟美股看齊了,這點不錯。
港股也是一年配兩次。
另外股利通知書,可以改成用電子信箱來寄嘛 ?
都 2018 年了。還在用書面的方式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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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706/1386216/
2.原文內容:
《公司法》三讀 1季可配股1次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《公司法》修正案,在全部449條文中,修正150條,是近10年修法幅
度最大的一次。這一次修正3大主軸,包括「鬆綁化、彈性化」、「公司治理強化」,及
配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評鑑而推動的「電子化、國際化」規定。修法通過俗稱「股王條款
」,根據協商條文規定,未來公司可在章程中明定,每季或者每半年分派盈餘;前三季或
上半年的盈餘分配,應提報董事會通過。
《蘋果》整理修法重點,讓讀者一次掌握《公司法》的最新修法動態。
3.心得/評論:
跟美股看齊了,這點不錯。
港股也是一年配兩次。
另外股利通知書,可以改成用電子信箱來寄嘛 ?
都 2018 年了。還在用書面的方式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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